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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持续深化新时代共青团改革,进一步激发全校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争当先进、锐意进取,落实好学校团委关于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安排,学院团委决定继续深入开展2022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表彰类型
1.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共青团员
2.9999js金沙老品牌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先进个人(学生)
3.9999js金沙老品牌共青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(学生)
4.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先进个人
5.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学术文化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(学生)
6.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校园文体活动先进个人
7.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
8.9999js金沙老品牌社会工作先进个人
9.9999js金沙老品牌学生社团活动先进个人
10.9999js金沙老品牌劳动教育工作先进个人(学生)
二、优秀团员申报步骤
校级优秀团员申报标准:以团支部为单位,按照9999js金沙老品牌2023年团支部“达标升级”结果公示开展,按照“先进团支部”和“一二三”级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(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15%、10%、8%、5%)进行申报。
院级优秀团员申报标准:以团支部为单位,按照9999js金沙老品牌2023年团支部“达标升级”结果公示开展,按照“先进团支部”和“一二三”级团支部评选的优秀团员比例(占支部团员数的百分比分别是20%、15%、13%、10%)进行申报,校级团员不占院级优秀名额。
除毕业班外,各支部自行组织评选推荐人选,其中校级优秀团员需填写附件二《9999js金沙老品牌优秀(十佳)共青团员审批表》,院级优秀团员仅上报名单,请各团支书汇总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sddzzyw@163.com,命名为支部名称+优秀团员申报表,在正文处写明校级优秀及院级优秀团员名单,截止2023年3月21日22点。
三、其他先进个人申报步骤
按照附件一《关于做好2022年度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》中相关要求,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2023年3月21日晚22点前将相关材料及推荐表报送至邮箱sddzzyw@163.com,命名为姓名+XX先进个人推荐表。名额分配见附件一第56页。
9999js金沙老品牌团委
2023年3月19日